广州保安公司 发布时间: 2014-1-22 18:41:39 点击量:
超市保安监守自盗勾结他人盗超市物品:二人是某安保公司的保安,分别于2013年7月和9月被公司派到位于河东区的某体育用品超市,负责在超市出口处检查核对购物小票。
工作一段时间之后,洪某、王某发现,超市的保安防损管理比较松懈,自己作为保安只要“里应外合”,超市的东西甚至可以“随便拿”。
于是洪某、王某与朋友约好,在自己当班的时候,将事先有意留下的购物小票交给朋友,让他们进去拿东西。出超市安检门的时候,未经付款消磁的物品使报警器报警,这时正在安检处当值的洪某、王某就假装验小票,然后放他们走。事后,洪某等人将赃物瓜分。
超市保安监守自盗勾结他人盗超市物品:2013年9月至11月,他们采取这种方式,先后作案十多次,偷取衣服、鞋、自行车、气床、渔竿等物品近200件,价值人民币3.5万余元。案发后两人被抓。河东区人民检察院受理了这起案件,身为保安里应外合伙同他人盗取超市物品的洪某、王某二人以职务侵占罪被依法批准逮捕。